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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炒作“高考状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4    浏览次数:95
 

作者:魏海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山东严禁以任何形式炒作“高考状元”

不得以高考成绩和升学率为奖惩标准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高考新闻宣传工作,加强高考信息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所谓的“高考状元”,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教师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高考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

  《中国教育报》2013年6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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