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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对残疾学生(幼儿)实施15年免费教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7  浏览次数:148
核心提示:作者:刘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今秋新学期开始,
 
 
作者:刘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今秋新学期开始,沈阳市对残疾学生(幼儿)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保育费)、课本费、住宿费,并为其补助生活费。 
 
  据了解,沈阳市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免除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幼儿)、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在校期间的餐费、交通费、体检费、校服费、课本费及生活费。对考取大专院校或已经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以上毕业证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生,由残联给予一次性助学金资助。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由市残联实施的抢救性康复项目专项经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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