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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严禁委托代理招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东快讯(记者 齐榕)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秩序的通知》,将对高
 东快讯(记者 齐榕)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秩序的通知》,将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同时要求各高校立即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自查整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按照规定,各高校要坚持办学主体地位,严禁转移和下放办学权。要加强对教学站点、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的监管,及时撤销已出现违规问题的教学站点和助学机构,并向社会公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要统一以主办(考)学校的名义统筹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职责和权利。各高等学校要定期检查合作办学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宣传,发布不实广告等行为,并及时予以处置等等。

  据悉,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及时对中介机构、教育服务(咨询)公司等借用学校名义宣传招生的情况进行处理,及时发布声明澄清,有必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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